新增自动磨样设备货物采购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实际需求部门: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采购货物名称:新增自动磨样设备 .采购货物数量:套 .交货地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天内 . 最高投标限价:无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须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必须为正。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业绩不少于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应附有供货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用以说明具备所投标相关的同类设备生产、大修改造、调试及技术支持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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