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年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的委托,对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年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合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年保安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方为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年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为一年一签,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如服务考核未达到要求或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之行为的,甲方有权不再与乙方签订第二年保安服务项目合同。)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总额:.万元/两年
、最高限价(单价):派驻服务保安员人均元/人/月,本项目对单价进行限价,且执行总金额不得高于第款之项目总额。
、采购内容: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年保安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服务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保安服务经验;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保安所需的服务技术能力及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并具有为本项目服务的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应为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购买第三者意外伤害责任险;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投标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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