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三年法律顾问服务,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邀请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邀请招标项目名称: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采购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包数: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金额(最高限价):万元(万元/年,含税);
.服务期限: 年。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对象
包括高新投集团本部和未单独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的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二)服务要求
、为服务对象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意见》;
、为服务对象各项目所涉及对外活动及内部管理的法律事宜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
、应服务对象要求审阅其对外公告、报告、函件等文件,出具或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
、就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层面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或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应服务对象要求向服务对象提供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法律文本及合同文本;
、草拟、修改、审查服务对象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为服务对象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
、为服务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对服务对象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由服务对象决定;
、对服务对象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应服务对象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就“三重一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根据服务对象需要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日常事务;
、受服务对象委托,指派律师参与服务对象与第三方重大非诉讼纷纷的协调、谈判和处理;
、受服务对象委托,指派律师代理服务对象与第三方的民事、经济类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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