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勘察)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仓山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勘察)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仓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霞镜村十字亭路,建新镇卫生院东侧 .工程建设规模:仓山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约.㎡,拟建成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实验室检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及给排水、电气、绿化、暖通、绿化、消防水池、水泵房等配套设施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实施。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勘察报告提供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勘察周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 。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阶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勘察费实际结算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号)计算勘察费,下浮%计取。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独立企业法人的授权书。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岩土工程)。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如投标人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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