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客运站房调整规模评审择优选择 服务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 .立项依据 依据《关于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号)及《关于下达年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的通知》(呼铁计函〔〕号),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客运站房调整规模评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太锡铁路工程基建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建设单位,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服务单位。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投资估算等。 ..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客运站房调整规模评审服务。 ..主要工程内容及数量:锡林浩特站房初步设计建设规模平米,调整扩建至平米;正蓝旗站房初步设计建设规模为利用既有货运站房(平米)开办客运业务,调整扩建至平米并对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太仆寺旗站房初步设计建设规模为平米,调整扩建至平方米。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对铁路调整客运站房规模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个站房调整规模及配套改造工程编制评估论证报告及评审相关服务 ..工程投资估算:服务费预估:.万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客运站房调整规模及配套改造工程评估论证报告编制及评审相关服务。 .质量目标: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对铁路调整客运站房规模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完成本项目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客运站房调整规模及配套改造工程评估论证报告编制及评审相关服务等工作。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近三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站房技术咨询相关高级职称。 ()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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