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阿依河乡村振兴项目(采摘示范园标准连栋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阿依河乡村振兴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摘示范园标准连栋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河社区。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总面积约 平方米(约 .亩),主要包括:()新建温室大棚 个,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约.亩),其中号连栋大棚平方米,号连栋大棚平方米,号连栋大棚平方米,号拱棚平方米;()大棚配套基础设施,主要有棚外排水沟,宽棚内生产道路,灌溉水池座,水肥一体化设备套,高位蓄水池座,给水管网,生态停车场,.宽盖板运输路,.宽运输路等。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示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见设计施工图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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