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张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工程(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招标代理机构为公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张砦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张砦街杜岭街交叉口西南角;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张砦街杜岭街交叉口西南角,为配合文物发掘需进行土方外运,经办事处与文物发掘部门沟通,该项目需下挖土方自自然地面至负.米。总外运土方量约万立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招标控制价:.元;
、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工期日历天,其中自然地面至-米采用大开挖,工期日历天,-米至-.米土方外运随文物发掘进展进行,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对工程质量的约定。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连续个月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加盖企业公章)。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注册执业印章(新成立单位据实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
()提供企业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