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市政公司分中心拟就东营市河口区交通提升工程项目部施工所需石渣组织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物资共二包件,具体情况见“采购物资表”。 、合格报价人: .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 .报价人年度-年度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报价人注册资金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生产商必须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报价; .报价产品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 .报价人有良好销售业绩且出具二个或二个以-年公路、铁路、市政工程、房地产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参加报价。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恕不提供纸质版。 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明河路号中铁十四局项目部。 、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年月日:至: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明河路号中铁十四局集团东营市河口区交通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潜在报价人看到采购信息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确定是否参与谈判。(回复函格式附后)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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