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轮台基地器材装配工房-民爆物品现场管理及操作风险隐患治理项目(二次)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轮台基地器材装配工房-民爆物品现场管理及操作风险隐患治理项目,依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关于下达年第二批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的通知》(安全函〔〕号)、《-关于轮南十三井危险品库维修改造及库尔勒基地消防改造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的批复》(安全函〔〕号)在轮台基地新建器材装配工房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评审条件,现邀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公开邀请竞争性谈判。 ()施工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轮台基地内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工期:日。 ()质保期: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 年;装修工程为 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服务方式:包工包料。 ()采购范围:项目范围内全部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项目估算金额:.万元(含税)。项目单位:塔里木分公司项目类别:工程类项目分类:三类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 提供形式:(提供网上截图、证件复印件)。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响应人参与报名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报名)。 提供形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提供形式:年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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