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嘎县吉雄刘琼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贡嘎县吉雄刘琼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贡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贡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贡嘎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招标人为贡嘎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精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贡嘎县吉雄刘琼村;.建设规模:雨污水管网开挖、路面恢复,垃圾桶,村居照明,居住环境整治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计划工期:日历天(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年至今有已完成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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