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闽侯县东南学校教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号恒丰大厦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闽侯县东南学校教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简要技术参数及指标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保证金 (元)
-
其他食品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批
(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年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则无需提供。()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财务报告(经审计的年度或年度)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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