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冠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洪冠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与澄清: 、招标公告(第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款:“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修改为:“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删除条款:“招标公告(第页)附件一第项: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职称评审表。” 、删除条款:“招标公告(第页)附件一第项: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评审表。” 、招标公告(第页) 附录设计人员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修改为:“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这前所发出的招标内容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信宜市洪冠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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