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朗县阳光便民服务茶馆试点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林芝市朗县阳光便民服务茶馆试点建设项目已经由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朗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已经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招标人为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包含:金东乡巴龙村茶馆.、西日卡村茶馆.;拉多乡藏村茶馆.、昌巴村茶馆.;洞嘎镇达木村茶馆.、嘎贡村茶馆.;朗镇堆巴村茶馆.、娘村茶馆.;仲达镇仲达村茶馆.?及各茶馆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建设地点:朗县。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年强基惠民工作经费,资金情况已落实。 、最高限价.万元。 、计划工期: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区外企业办理《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满足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要求),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企业在关注项目、添加人员后须成功打印“项目参与人员名单”。 、企业业绩:近年(年月日至今开工或竣工的)具有一个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需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规模及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确保工程安全可靠。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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