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静宁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静建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静宁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静宁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静宁县西环支路以东,西街以南,西环路以西,新街西路以北。 新建幼儿园综合教学楼幢,建筑面积平方米,主体三层,局部一层,一层层高.米,二至三层层高.米,室内外高差.米,建筑高度.米;采用框架结构,桩承台基础,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度,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框架抗震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年。室内设置活动室、寝室、厕所、更衣室等幼儿园功能性生活用房;配套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 .概算投资:.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建设内容。 .资金来源:申请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地方自 .计划工期:总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人员要求: ()建造师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证; ()技术负责人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安全生产负责人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安全员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证; ()施工员人:须具有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质(检)量员人:须具有土建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机械员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资料员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 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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