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双模地磁传感器采购及安装询价公告 本项目为亳州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双模地磁传感器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号),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安徽通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为盘活亳州市公共停车资源,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做好道路停车泊位智能化管理,采购人拟通过安装双模地磁传感器,实现停车泊位的使用状态检测、停放车辆信息采集等功能,并将采集数据实时共享至亳州智慧停车信息服务平台。 (二)采购范围:双模地磁传感器台、手持终端台,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采购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与采购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完成对接、售后服务等。 (三)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与采购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完成对接。 (四)交货地点:亳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符合附件采购清单要求。 (六)最高限价:供应商按固定单价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小写)元。 报价超出限价或为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异常低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采购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以及后期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金。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符; (二)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供应商自年月日至今承接的单项合同供货数量不低于台的道路停车泊位双模地磁传感器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 (三)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是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年月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 (四)供应商如在以往承接亳州交控集团或其子公司项目过程中存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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