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陆丰市公安局数字集群手持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陆丰市公安局数字集群手持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陆丰市公安局数字集群手持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数字集群手持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设备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供货,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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