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废铁、废电机、废铜一批分零转让 标的系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废铁、废电机、废铜一批分零转让(具体数量以实际称重为准),标的存放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重庆市秀山县溶溪镇红光居委会),标的详情需实地踏勘、向转让方咨询及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渝东南分所现场查阅《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拟按现状每吨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或竞价分零转让。本次转让标的明细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吨) 评估单价(万元/吨) 转让底价(万元/吨) 交易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标的 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废铁一批 吨 以实际过磅称重移交数量为准 . . 标的 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废电机一批 吨 以实际过磅称重移交数量为准 . . 标的 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废铜一批 吨 以实际过磅称重移交数量为准 . . 特别告知: 一、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方式报名(工作时间),待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均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四)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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