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中心粮库项目三期工程-试桩工程(项目编号:--;备案号:湘智采字[]第号)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关事项如下:一、 本次谈判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心粮库项目三期工程-试桩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中山市中心粮库项目三期工程-试桩工程(详细内容请参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零陆佰贰拾柒元壹角陆分),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此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二、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谈判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谈判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声明函格式填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报价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