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泰和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电子化公开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泰和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和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
泰和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污水处理采购项目
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和设备验收,直至综合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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