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茫丁乡五棵树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精河县茫丁乡五棵树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万元 ,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工程规模:新建地面硬化平方米及配套设施,人行道铺装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精河县茫丁乡五棵树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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