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桥号厂房(特构)三次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及内容:新建设备基础工程位于车桥号厂房内,由卧式加工中心设备基础,卧式加工中心及三坐标测量机设备基础,桥壳实验台设备基础,驱动桥实验设备基础,龙门镗铣床设备基础组成。
由卧式加工中心及三坐标测量机设备基础埋深.米,桥壳实验台设备基础深.米,驱动桥实验设备基础深.米,根据地勘报告场地水位地质条件,地下水初见水位为自然地面下.-.米,本工程不需考虑降水措施。
设备基础工程施工内容:卧式加工中心及三坐标测量机设备基础,桥壳实验台设备基础,驱动桥实验设备基础,龙门镗铣床设备基础。
设备基础工程施工现场已达到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
.标段名称:车桥号厂房(特构)三次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轴齿中心工业园南侧,隔市政道路乙一路与轴齿中心工业园相望。新建厂区北侧为已建成的融展厂房,西侧为一汽物流用地,东侧为已建成的科华物流厂房和开发区建设用地,厂区北侧为市政道路乙一路,南侧为市政道路丙七街。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天内开工建设,总工期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含%增值税)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件,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个类似项目,需要提交合同协议书。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复印件;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主要人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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