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由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万元;本次招标额为.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工程规模:新建处理规模为/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改造米蒸汽输送管道;增建座兰炭原水储罐、座事故应急池和一座末端设置的湿地式中水池。.本次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处理规模为/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改造米蒸汽输送管道;增建座兰炭原水储罐、座事故应急池和一座末端设置的湿地式中水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同时具备以下()、()项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本项目设计内容;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在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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