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街道马海路-号地块渣土处置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斗门街道马海路-号地块 。 、建设规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 “招标情况说明”等资料,渣土外运处置立方米。 、招标估算价:约元。 、招标范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 “招标情况说明”等资料,渣土外运处置立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情况说明””及标底报价书。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绍兴市越城区或柯桥区渣土准运证。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近三个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社保缴纳证明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出日期之后。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一律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的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渣土准运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近三个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社保缴纳证明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出日期之后。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报名时间:自 年 月 日上午 : 起至 年 月 日下午 :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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