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驻京单位食堂主副食集中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驻京单位食堂主副食集中采购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北京地区个食堂的主副食供应,主要分布在海淀、朝阳、丰台、昌平、石景山、顺义、延庆、大兴、东城等区域,年采购量约.亿元。其中,肉类约万元,蔬菜水果类约万元,调料禽蛋类约万元。 拟遴选三家优质企业作为中标供应商,排名不分先后,按照“统采分签”原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为需求单位确定具体供应商。采购管理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总采购合同,明确具体需求单位,物资采购价格、技术和商务要求、经费结算方式等内容,需求单位依照总采购合同和各自抽取的中标供应商签订子采购合同。 本着发挥比较优势、鼓励充分竞争原则,首次抽取供应商中一家企业配送份额不得高于总体量的%;后续实行优胜劣汰,对服务保障质量好的供应商不作配送份额上限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采取“++”模式,即逐年签订合同,总有效期年。主副食品价款实行按月结算。采购规模未达到限额标准的本系统的其他单位,可在此次采购结果有效期内共享共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供应商。采购结果有效期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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