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窗帘采购项目已完成招标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现已进入招标流程。项目业主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福建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窗帘采购
.招标项目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长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福建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内部窗帘采购。
()货物需求情况:详见附件清单。
.交货地点及供货时间:
交货地点为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长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日历天内全部安装到位并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合同约定技术标准及相应设计图纸要求,对样验收。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及注意事项:
.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证明)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可以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替代);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只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或所投品牌近三年内(年月日后)具有至少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人民币的窗帘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样品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①*的各品种窗帘布样一块和卷帘一副;②各款窗帘轨道一根。所供样品作为评标参考,未按招标人要求准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开标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作为货物到场验收的依据,不予退回;非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在定标后予以退回,由非中标候选人自行运离样品评审现场。
以上材料若为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本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申请文件中所有复印件部分所对应的原件进行核对;若经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无法完整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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