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准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规模:.新建北塔山路、照壁山路、海棠路、鸣沙山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为 平方米;配套道路照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红绿灯等交通附属设施工程。.新建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一座。.新建日处理立方米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不含土建部分)。. 新建立方米蓄水池一座。。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变更、签证增加的内容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自治区境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外省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 、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上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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