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选取家食品供应商,主要供应货物内容包括米面油、蔬菜水果、禽蛋肉类、水产冻货、调料干菜和牛奶饮料等食品及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 估算金额:万元。 配送地点:重庆市石桥铺和二塘。 配送频次:每天配送一次。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不少于年(须在年月日前成立)。(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应商不得存在外资、港澳台背景(即:供应商的股东中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或台湾地区的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或自然人)且无外籍员工(须提供书面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须承诺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或销售不合格货品行为(须提供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货品的卫生和安全,承诺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书面声明)。 (七)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规定及保密要求,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承诺为军队服务采购提供应急保障。(须提供书面声明) (八)具有有效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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