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施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纺机路号万科金域华府座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现需采购设施设备一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需承诺按时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供应商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和未被法院列入被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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