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廿里镇彭家村棚改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衢江区廿里镇彭家村棚改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衢江发改设计〔〕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地址位于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计划工期个日历天。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衢州市彩虹廿里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位于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范围内,龙溪路以南,廿湖路以东,龙溪小区北侧。项目占地面积约.亩,布 幢 - 层住宅安置用房、商业用房、物业办公用房及相应的室外配套设施,其中有幢层、 幢层、 幢层,总建筑面积约为 . ㎡, 容积率&;. 且≤.,绿地率约 .%,住宅及配套商业机动 车停车数约 个,最大单体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为.米,最大单跨小于米。建设内容包含土建、水电安装(包括配电 设备、监控安防设备费用)、消防、小区内市政道路、景观工 程以及相应的室外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概算价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浙江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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