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桥头镇年度农村生活污水纳管治理工程(五丰村及上林湖村东横河流域)](项目名称)已由[慈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筹措解决,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发包。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桥头镇] .标段:[一个]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对居民户,出租房户,公共厕所座的生活污水进行接纳、收集后,排入已建市政污水管网。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发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竞标人资格要求 . 竞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被发包人邀请的企业],且无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竞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竞标人按要求录入慈溪市小额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 .竞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竞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且在有效期内,担保统筹情况须显示为“全市统筹”,若担保统筹情况显示为“不统筹”的,企业应在慈溪市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号)文件规定....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