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教学楼等维修改造第四标段:单体建筑消防维修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系统内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 号)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教学楼等维修改造第四标段:单体建筑消防维修改造
、预算金额:元
、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标段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供应商财务要求:提供(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年-年)至少完成过项类似工程业绩;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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