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东新区明德小学项目(一期)第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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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东新区明德小学项目(一期)
第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中的
()完成全部地下室基础及防水,即所有单体的主体工程达到±.,支付合同价的%;
()所有单体的主体结构均封顶,支付合同价的%;
更改为: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完成全部地下室基础及防水,即所有单体(门卫室除外)的主体工程达到±.,支付合同价的%;
()所有单体(门卫室除外)的主体结构均封顶,支付合同价的%;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请各投标人按照最新的招标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对本次澄清说明有异议的,请在本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其余条款不变,特此澄清!
建设单位:柳州东城公共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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