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已经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以师市发改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医疗设备五包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万元;本次招标额为.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医院 .工程规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购置相应医疗设备台(套)。 .本次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医疗设备五包段 购置电子纤支镜系统台; 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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