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病房楼扩建工程消防设施维修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的委托,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病房楼扩建工程消防设施维修整改项目“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病房楼扩建工程消防设施维修整改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五)采购需求:淮安市新安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病房楼扩建工程消防设施维修整改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六)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内容整体交付工作。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同时提供本单位自年月以来为项目经理任意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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