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民防工程应急抢修”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采购公告(年月日)  根据《徐汇区民防办非政府采购项目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一、项目名称  徐汇区年度民防工程应急抢修施工监理服务。  二、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营业范围需包含工程项目监理的相关内容,具备完成施工监理服务的能力。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企业投资人、股东相关情况的网站截屏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屏信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月日(:-:,:-:)。  地点:上海市番禺路号室。  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五、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  六、投标地址  上海市番禺路号室。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番禺路号室。  联系人:赵燕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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