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年至年全辖业务用车油料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中行全年业务用车加油量约万升(号、号、号汽油具体以实际为准),业务用车分布深圳个区(含深汕合作区) 招标范围:拟选聘家供应商,为中行约部业务用车提供加油服务,由中行统一结算费用,并能提供真实、合法的的商品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分公司的,还须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及相关隶属证明。 、中行需要供应商定期提供业务用车在加油站的加油记录、充值记录、全年加油总费用等信息数据,因此本项目供应商需要是成品油销售的自营或联营经营方式,不接受第三方平台服务商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在深圳设有自营或联营加油站服务点,除深汕合作区外,其余行政区的每个区至少设有个油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现有正常营业的自营和联营加油站服务点清单(包括加油站名称、经营方式(自营/联营),加油站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确认),且承诺清单中所列加油站点均可为中行业务用车提供加油服务。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单位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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