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洛隆县玉西乡乡政府至拉绕村公路工程一阶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洛隆县玉西乡乡政府至拉绕村公路工程一阶段(项目名称)已由昌都市交通运输局以昌市交[]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隆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车购税“奖补资金”%、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昌都市洛隆县玉西乡乡政府至拉绕村公路工程一阶段起点位于玉西乡乡政府,终点位于拉绕村村委会,路线全长.公里。全线路基宽度采用.米,路面宽度.米,设计行车速度公里/小时,采用厚天然砂砾垫层+水泥混凝土面层,路肩硬化宽度*.米,路面横坡%,全线新建桥涵设汽车计载荷采用公路-级标准。 . 本项目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补遗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质量目标要求:本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近年(年月至今)内独立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承担本项目招标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类)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的其它相关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资格。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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