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号)文件精神,经各系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院拟于年度增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现将专业设置申请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月日-月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实名反映,也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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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电话:,电子邮箱:_@.。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跨境电子商务)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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