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水平衡测试项目,招标内容变更如下: 变更:水平衡测试项目招标公告第四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变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水资源管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凡涉及以上内容均做此修改。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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