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水平衡测试项目,招标内容变更如下:
变更:水平衡测试项目招标公告第四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变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水资源管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凡涉及以上内容均做此修改。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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