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优抚医院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贵发改社会〔]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和平路与郁林路交汇处东北角 建设规模: 项目一期规划设置床位 张,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建设住院部和康复治疗用房,以及室外道路、硬化、绿化、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标段划分: 共个标段 .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是□否 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建筑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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