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瀑布景区配套工程已由中共福清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融委振兴办[]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头镇首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头镇首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荣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城头镇首溪村;
..工程建设规模:发包价: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潭瀑布景区配套工程,具体以本工程控制价为准,工程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标段划分:/;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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