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滩镇大理村组(出水坝)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第二次)
公开比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龚滩镇大理村组(出水坝)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第二次)已由酉阳水利发〔〕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水利项目)资金,现对龚滩镇大理村组(出水坝)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比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龚滩镇。
.建设规模:水源点整治及新建水池立方,购买大功率抽水泵台,输水管网安装等。
.本次比价最高限价:.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为.元)。
.工期:日历天
.比价范围: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及清单内容为准。
三、承包商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比价申请时自行提供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
()参加比价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参加比价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缴纳比价保证金金额:元
龚滩镇大理村组(出水坝)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第二次)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大理村组供水保障项目保证金”,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比价保证金应在 年月日 时 分截止时间前缴纳,逾期视为未缴纳)
.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人员具体要求:
()项目经理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并且不能在其它在建工程任职。
()技术负责人人,比价单位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参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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