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使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桥文化园主入口区停车场工程(二期)已由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县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泰顺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泰顺县泗溪镇廊桥文化园主入口-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新建设备用房,占地面积平方米,最大跨度.米,建筑高度米,地上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停车场,最大跨度.米,建筑高度.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挡土墙,长度.米,挡土墙高度.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招标范围:新建设备用房、停车场、挡土墙,精装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招标标段数: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元。 )下浮值:% 。 )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 )招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③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注: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其它要求: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县级及以上住建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县级及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 ③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确保自己确实符合投标资质条件,否则开评标时由于资质问题....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