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洛分站 -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商洛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备案计划,对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洛分站-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相应能力的相关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 项目有关情况 (一)采购人:商洛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二)磋商组织机构: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号 联系人:段亚斌 电话:-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编号:-〔〕号 (五)项目名称: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洛分站-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六)项目内容: 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洛分站建设需要,确定商洛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年度车辆加油服务供应商,服务期年。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七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企业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内容。 、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能够提供副本原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能够提供经审计的年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具有良好的税收缴纳记录,并能够提供年以来至少三个月合法有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并能够提供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合法有效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够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 、能够提供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负责人直接参加的可不提供,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二)专业资格 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并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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