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实验小学-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咸宁市实验小学-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咸宁市实验小学-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长安大道号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咸宁市实验小学-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咸宁市实验小学食堂餐饮管理与服务的所有劳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服务对象一日三餐(包括节假日)的供应、服务以及食堂质量控制的各项工作(菜谱安排和食材清单制定,食材验收,加工制作,配餐,学生就餐管理,餐具消毒清洗,所有食堂卫生清理等);)负责所辖范围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工作;)负责食堂物资采购计划的申报、参与验收及仓库管理工作;)负责采购人食堂的成本核算工作;)负责制订并落实本项目所需的各种方案。且采购人拥有本项目餐饮的经营权、收益权和监督权。房屋水电费用、食材采购及费用等,均由业主负责。(具体事宜以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年(即个月)。本项目采用“+模式”,即如成交供应商绩效考核良好,在采购人方取得较好口碑,采购人可选择续签服务合同,但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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