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号线、号线、号线支线、岗厦北枢纽运营保险(-年度)项目
项目概况:采购号线、号线、号线支线、岗厦北枢纽运营保险,运营保险包括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两个险种。
招标范围:深圳地铁号线、号线、号线支线、岗厦北枢纽所包含资产(资产包含不限于土建结构、轨道、电客车、工程车辆、供电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电梯、自动扶梯、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环控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车辆段检修设备等资产)的运营期保险服务采购,包含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设备损坏责任)、公众责任险。
项目地址:深圳市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一)投标人总公司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若为总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本项目的服务机构须为总公司授权下辖的深圳分公司,须提供由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若授权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须独家授权深圳分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其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总公司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由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公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应具备至少一份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上述期限内签单并生效的保险合同或保单)投标人独立或作为主承保人承担过单项保险金额人民币亿元以上的企业财产险承保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投标。
注:()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招标人列入招标人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投标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投标人有服务过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将不被接受;
()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单位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工、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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