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磐石市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吉林省磐石市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资格后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磐石市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吉林省磐石市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磐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磐石市物业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吉林省磐石市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规模:道路翻建.平方米,道路罩面.平方米(包含停车位个),市政道路恢复平方米,人行道透水铺装.平方米,新建彩钢房(门卫)个,新建廊、亭等休息设施,新建健身器材套,新建自行车棚处,新增照明设施个,安防监控摄像头个,监控管理平台套等相关工程;绿化工程平方米等配套工程。给水管材共米,污水管材.米,雨水管线.米,供热管线米及其他相关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内过程监理服务。 .工程建设地点:磐石市城区内。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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