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广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 —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设计等前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安县广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 —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设计等前期服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印发广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安瑶族自治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都安瑶族自治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设计等前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都安县广西“乡村道路三项工程”— —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设计等前期服务。 . 建设地点:都安瑶族族自治县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设计服务:合同签订次日起算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服务,设计后期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正式下达为止 . 标段划分: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在人员等方面具备设计能力的承诺书)。
.业绩要求:无要求。
.信誉要求:
①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投标人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③近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年)无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投标单位可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项内容声明:未处于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被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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