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拟对宝安区年智慧财政项目库系统专业技术服务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年智慧财政项目库系统专业技术服务   二、采购内容:   本业务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优化智慧财政项目库系统操作、模块测试、基础配置等,保障年预算编制等相关系统正常运行,提供系统端相关专业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一)系统基础配置维护:协助完成年智慧财政项目库系统的初始化配置、相关模块功能测试及上线运行维护。   (二)提供系统优化方案:提供用户需求统计,及时收集项目库系统疑难问题,为区财政局提供相应技术解决方案;在预算编报过程中,针对财政局及各预算单位提出的系统缺陷和漏洞,提供系统优化完善方案。   (三)系统报表优化维护:在智慧财政项目库系统中,维护预算编制基础数据,检查系统报表生成情况等,完成人大报表初始化及测试工作,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性。   (四)系统模块测试运维:提供区财政端项目库系统与单位端系统的测试与维护等工作;针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的系统编制申报事项提供系统初始化维护及测试工作。   (五)提供系统流程指引:根据区财政局相关管理要求,编写年度预算项目库系统操作指引,解决全区预算单位系统申报问题。   三、采购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法选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与评分标准自行编制投标资料,在规定投标时间内进行投标,由采购组成员对供应商投标资料进行评分,项目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最终中标供应商为个。(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四、采购预算: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熟悉财政支出、标准等相关政策,熟悉智慧财政系统运行维护相关情况。   (二)服务时限及成果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时间直至工作任务完成后服务结束,具体服务时间后续将根据年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安排确定。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六、投标时间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中需包含(详见附件投标文件模板):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