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经阜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
、建设地址:阜康市
、项目规模:本项目由中融龙翔北服务房与停车场组成,新建中融龙翔北服务房建筑面积.,包括建筑、装修、电气、给排水、采暖等施工内容组成。停车场面积,包括场地道路、给排水、电气、采暖、绿化种植及配套设施等内容。
、工程投资额:万元
、工程期限:日历日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本单位注册;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年月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经理业绩作出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年月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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